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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招募2012年湘潭市高校毕业生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公告

作者:连泰 发布时间:2012/05/23 09:33:46  来源:

 

 

 

关于组织招募2012年湘潭市高校毕业生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公告

为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共青团省委《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46号)精神, 2012年湘潭市共招募10名计划内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2年。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湘潭生源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等类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附件1)。

二、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5日(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原市人事局)人才开发中心以及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

报名时请持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暂未发毕业证的,持加盖校就业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免冠一寸彩照2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湘潭市人才开发中心           0731-58520728

          湘潭县人事局                 0731-57884678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56772368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55682209

         

                    湘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者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者十二指肠溃疡已经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7、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8、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9、急慢性肾炎、男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并发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11、有癜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症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12、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3、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4、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15、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6、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7、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9、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0、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21、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附件2: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学校名称:                       学校所在市州: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院(系)专业

学历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服务意向

□教育    □农技    □卫生

□扶贫    □青年工作(限选一项)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服务去向

(服务地、

服务单位)

学校意见(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市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可复制

附件3: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系)

专    业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地址

家庭电话

服务意向

□教育    □农技    □卫生

□扶贫    □青年工作(限选一项)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服务去向

(服务地、

服务单位)

个人简历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保证本

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

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拒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

支一扶”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院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三支一

扶”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意见

省级有关部门

审核意见

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意见

备注

注: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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