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的寝室长以公平自愿为原则,由寝室所有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寝室长若有调整,应及时报学院学生办公室备案。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本寝室的内务管理工作,以寝室为单位制定卫生执勤表,并负责督促当天值日生打扫寝室,且把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值日生在早晨和中午打扫两次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2、组织好寝室活动,开展丰富健康的寝室文化生活。
3、经常检查并督促本寝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人离宿舍随手关闭门窗、电源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宿舍安全。
4、维护和关注本寝室同学的生活秩序和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向老师报告宿舍情况,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心理动态。
(1)寝室长周一到周五每天早6:30督促寝室其他成员起床参加早签到。
(2)及时掌握寝室成员的去向。每晚22:00清点寝室人员一次,如发现室友未归,应及时联系未归同学,通知其在22:20分前及时回寝室。若23:00寝室还有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学院纪检部报告。
(3)寝室长应及时关注寝室其他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学院心理部或老师反映。
5、配合文明卫生宿舍的创建评比工作,调动本寝室同学争文明、创先进的积极性。
6、做好本寝室各类家具设施的报修工作(如:门、窗、玻璃、照明灯、桌、椅、床等)。
7、积极参加寝室长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向本寝室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8、模范地遵守并督促寝室其他成员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惩细则:
1、寝室长任期一年,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合格,综合测评加0.5分;
2、寝室长任期一年,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优秀,可酌情考虑在个人评优评奖和推优入党上予以优先;
3、寝室在卫生检查、违纪情况和早签到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寝室,寝室长可在寝室成员加分值的基础上多加0.05分,反之,多扣0.05分(生活部、纪检部和体育部在出批评与表扬的榜单时,须注明所在寝室的寝室长姓名)。
外国语学院学生办
201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