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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转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4/09/24 08:42:04  来源: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经学校研究,定于201492410月下旬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参评条件、评比类别、比例和金额等按学校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二、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924日至26日各学院传达学校最新文件精神,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学习《学生奖学金条例(修订)》、《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的办法》等文件。
2109日前各院完成综合测评工作,并确定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31010日至15日各院将初审名单张榜公布五天,听取学生意见。
41016日前各院将获奖学生初审名单、“综合测评一览表”各班成绩表交学生工作处。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要求文本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文本文件须经学院副书记签字。“综合测评一览表”须经班主任、学院副书记签字,并盖公章。
51023日前学生工作处完成审批工作,并向全校公示。
三、注意事项:
1、严格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应加强审核把关,如学生处审核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该评选名额,不再换人替补。请各学院将此要求传达到每个班级,并且请各学院学办认真审核。
3、关于艺术类学生、专科生的《计算机基础》课,工科类学生的《C语言基础》课,文科类学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课考试成绩问题,由于此科成绩录入时间不一致,处理如下:各学院各专业学生区别对待,同一专业评选条件一致即可,即以各班级上交初评名单到各学院学办为时间界限,教务系统中有成绩可查询的学院此专业所有学生此课程纳入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教务系统中还没有成绩的学院此专业所有学生此课程不纳入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4为了不影响后续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请各院严格按通知要求时间将各项材料报学生处,延误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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