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3〕36号
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大学生
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就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不包括高职院校)。
二、立项方法及指标
采取学校限额申报、我厅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学校及立项项目。我厅对在2012年全省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指标。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1。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1.请申报学校按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学校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学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
2.计划项目应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
3.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相关材料(含本年度校级项目立项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对未组织实施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或计划实施方案不合理的学校,申报材料未上网公布的学校,将不列入项目计划;对已立项项目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扣减项目计划指标数。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四、其他事项
1.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为加强项目计划管理,促进项目公正、公平选拔和有效实施,学校应在校园网上设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专题栏目,发布国家、省、校三级项目管理文件,交流创新训练成果,公布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项目结题报告,以便于学校师生了解情况、监督管理。
2.项目的结题验收。学校要认真组织已有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并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结题登记表(见附件6、7)。项目结题报告由学校保存并上网公布,不再提交我厅,必要时进行抽查。2010年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应完成结题,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校应采取措施做好结转工作。学校要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8),并附2012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省教育厅对不组织结题验收的高校不受理新项目申报,对过程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无成效的要核减新增项目数量。
3.申报书、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结题登记表、学校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本年度校级项目批准立项的正式文件、成果统计表各一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13年4月16日前报送到我厅高等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29330035@qq.com。
附件:1.各高校申报项目指标分配表
2.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
4.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
报表
5.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
总表
6.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
题报告(样表)
7.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结题登记表
8.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
果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月23日
附件1
各高校申报项目指标分配表
学校名称
|
分配指标
|
奖励指标
|
合计
|
学校名称
|
分配指标
|
奖励指标
|
合计
|
国防科技大学
|
16
|
2
|
18
|
湖南工学院
|
12
|
1
|
13
|
中南大学
|
27
|
3
|
30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12
|
|
12
|
湖南大学
|
18
|
2
|
20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9
|
|
9
|
湖南师范大学
|
19
|
1
|
20
|
湖南警察学院
|
8
|
|
8
|
湘潭大学
|
19
|
2
|
21
|
湖南女子学院
|
9
|
|
9
|
长沙理工大学
|
18
|
2
|
20
|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
6
|
|
6
|
湖南农业大学
|
17
|
1
|
18
|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
6
|
|
6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19
|
1
|
20
|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
7
|
|
7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16
|
|
16
|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
7
|
|
7
|
南华大学
|
19
|
2
|
21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
7
|
|
7
|
湖南科技大学
|
19
|
2
|
21
|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
5
|
|
5
|
吉首大学
|
16
|
|
16
|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
5
|
|
5
|
湖南工业大学
|
19
|
1
|
20
|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
6
|
|
6
|
湖南商学院
|
12
|
1
|
13
|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
5
|
|
5
|
湖南理工学院
|
12
|
1
|
13
|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
5
|
|
5
|
衡阳师范学院
|
12
|
1
|
13
|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
5
|
|
5
|
湖南文理学院
|
12
|
1
|
13
|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
5
|
|
5
|
湖南工程学院
|
12
|
2
|
14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
5
|
|
5
|
湖南城市学院
|
12
|
|
12
|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
5
|
|
5
|
邵阳学院
|
12
|
1
|
13
|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
5
|
|
5
|
怀化学院
|
12
|
1
|
13
|
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6
|
|
6
|
湖南科技学院
|
12
|
|
12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5
|
|
5
|
湘南学院
|
12
|
|
12
|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5
|
|
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12
|
1
|
13
|
长沙师范学校
|
5
|
|
5
|
长沙学院
|
12
|
1
|
13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5
|
|
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12
|
|
12
|
合计
|
570
|
30
|
600
|
长沙医学院
|
12
|
|
12
|
|
附件2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称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任务
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通过实施该计划,带动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研究和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课题)、自主完成实验(课题)、自主管理实验(课题)。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研究和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计划内容
1.计划的组成。学校计划包括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对其项目的管理。其中,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2.计划的运行方式。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项目申请,并接受学校的管理。学校负责组织评审和管理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及项目,监督学校实施计划,资助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3.经费资助。理工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文科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0.8万元。
四、计划管理
1.采取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学校和入选项目,项目数量分年度确定到校。
2.学校在评审出本年度的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后,要将本年度的本校创新性实验工作计划和评审出来的学生项目报我厅备案。
3.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学生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学校需每年向我厅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我厅将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厅。学校验收过程中,必需提交的材料为各学生项目的结题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五、学校工作
1.学校要高度重视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
2.学校要将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3.要重视计划的导师队伍建设。对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如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等方式,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
4.要重视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5.学校要给予项目总经费不小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6.学校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7. 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项目,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事项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8、学校应在校园网上设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专题栏目,发布国家、省、校三级项目管理文件,交流创新训练成果。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项目结题报告应在校园网上公布,便于学校师生了解情况、监督管理。
六、学生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为普通本专科学生,有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实验研究报告。
3.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确保在毕业前基本完成项目工作。
4.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
附件3
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
申 报 书
学校名称:
计划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写日期:
二O一三年一月
计
划
负
责
人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传 真
|
|
Email
|
|
计
划
联
系
人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传 真
|
|
Email
|
|
组
织
机
构
负
责
人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工作部门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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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工作基础
|
(本校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发明创造、创新性实验等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具体成果,应提供有关资料复印件)
|
|
二、计划实施思路
|
(本校实施创新性实验计划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预期效果)
|
三、计划管理机制
|
1.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机构组成、分工)
|
2.项目运行及管理办法(申报、评审、运行、验收、变更)
|
四、计划保障机制
|
1.经费保障(配套经费及经费管理办法)
|
2.条件保障(学校提供设备、场地、设施等具体情况)
|
3.激励机制(对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认定,优秀学生的奖励措施)
|
五、其它
|
(其它需说明事项)
|
计划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在人员、时间、条件、政策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和对配套经费的意见)
校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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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
项 目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
学校名称
|
|
学生姓名
|
学 号
|
专 业
|
性 别
|
入 学 年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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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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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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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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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曾经参与科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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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承担科研课题情况
|
项目研究和实验的目的、内容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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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
本项目学生有关的研究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
|
项目的创新点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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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技术路线、进度安排及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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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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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栏空不够可另附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