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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胜杰转发 发布时间:2016/01/05 13:14:14  来源: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校党办字〔201430号,以下称《年度考核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2015年在职处级干部,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掌握:
1.凡201571日前职务发生变动的,按新的职务参加年度考核;201571日以后职务发生变动的,按原职务参加年度考核。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校党〔201014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个人总结。中层干部要对2015年度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撰写出2000字左右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重点述职。全体中层干部填写好《湖南工程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于考核结果公布后交校党委组织部。
(二)述职述德述廉。述职述德述廉分网上述职述德述廉和会议述职述德述廉。
1.网上述职述德述廉。所有考核对象都要在网上进行述职述德述廉。各中层干部须在2016年元月7日前,将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电子稿通过OA系统发送至组织部干部科王定升处)。组织部从2016年元月8日起,将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在校园网上公布。
2.会议述职述德述廉。全体中层干部分别在本人所属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组织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测评会上进行会议口头述职述德述廉。处级干部在口头述职述德述廉时,每人不超过5分钟。因公因私请假的处级干部,可请人代念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大会于2015年元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见附件2。述职述廉大会由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共同组织。校领导主持大会,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本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并协助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派出的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卡的发放。
(三)民主测评。述职述德述廉大会结束以后,参会人员根据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在网上进行投票测评。测评人员登陆学校主页中层干部考核测评系统,凭测评卡提供的密码登陆测评。作为测评对象的中层干部除了接受所属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体人员的测评外,还要接受校领导、全校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近三年退休校领导、教职工代表等的测评。
测评人员网上投票必须在2016年元月14日上午9:00前完成。
测评人员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严禁代人测评,严禁请人代评。
(四)综合评价。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从今年开始日常考核情况纳入本年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部门考核得分在中层干部的考核总分中占比为40%,日常考核得分在中层干部的考核总分中占比为10%。同时,根据《年度考核办法》,强化中层干部个人考核结果与主管工作业绩的结合,具体标准见《年度考核办法》。
本年度中层干部考核总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中层干部的测评总分=民主测评一(群众测评)平均分×30%+民主测评二(校领导测评)平均分×20%+部门考核得分×40%+日常考核得分×10%
考核总分计算完成后,校党委组织部将按考核等级名额比例,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校党委审批。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为15%
(五)确定等次。校党委会议研究,审核确定等次。其中,关于优秀的名额,部门中层干部职数为1-3人的,只能评1人;4人以上的,最多评2人;正副职进入优秀等次超过2人的,各评一人
以上均按当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但在同一部门进入优秀等次超过2人的情况下,连续三年进入前15%但因名额限制未能评定为优秀者,第三年评优时优先。
实行一票否优”制,违反“一票否优”有关规定的中层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国荣
副组长:刘国繁  宁立伟 
  员:刘小波 俞贵邦 易 兵 李军林 罗毅平
杨剑瑜  娄炳林      张华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考核工作人员从党政办公室、纪委、组织部等部门中抽调。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会议述职述德述廉安排表
3.中层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撰写要求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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