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科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遴选的通知》(湘教科研通〔2016〕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我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人员。申报“名师空间课堂”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或全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申报“微课课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微课大赛,优先以团队参赛的。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项目建设团队,团队成员要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热心信息技术创新应用。
2.项目建设内容。申报“名师空间课堂”的,现有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基础较好,能以网络空间或网络课程平台为载体进行系统化教学资源建设,资源内容应涵盖本门课程相应领域的知识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资源类型应包括教学视频、电子教案、教学素材、教辅资料、作业库、试题库等;申报“微课课程”的,现有课程重点知识、实践项目和前沿专题等分解明晰,能以“湖南微课网”为载体进行系统微课建设,微课内容应涵盖本门课程相应领域的核心知识、典型案例、主要技能、前沿专题等,资源类型应包括微课视频、教学素材、教辅资料、训练作业、测试试题等。课程课时量为50学时左右,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时间。
3.项目应用要求。项目建设团队应依托网络空间或网络课程平台和“湖南微课网”,利用所建设的教学资源和微课资源进行课堂教学,积极探索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组织形式的创新应用,并依托平台为校内外学习者提供在线辅导答疑、在线研讨、在线测试和成绩评定等。同时,“名师空间课堂”应主动连接在本校和省级网络学习机构平台,供本校及全省高校师生进行学习和参考。
4.项目材料准备。“名师空间课堂”和“微课课程”均应填报《申报表》(见附件1)和《建设方案》(见附件2),并提交《汇总表》(见附件3)。其中“名师空间课堂”评审指标见附件4、“微课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5。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
2016年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设立“名师空间课堂”和“微课课程”两类项目,全省计划遴选立项建设50门“名师空间课堂”和15门“微课课程”。我校推荐申报“名师空间课堂”不超过5门、“微课课程”不超过2门,每门课程限申报一项。
三、项目经费及管理
凡立项建设的“名师空间课堂”每门前期资助3.5万元、“微课课程”教育厅每门前期资助3万元,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项目建设期满,教育厅将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其中验收合格者直接入选为省教育厅“湖南省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示范网络学习空间”项目。
四、有关安排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建设,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做好把关审核工作。报送材料时每个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2.请各教学院(部、中心)于2016年3月8下午5:00之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丰霞,联系电话:58688512。因时间非常紧,请各教学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