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当前新工科发展战略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对工程科技人才的需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其中招标项目负责人须有正高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对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2. 项目申报要紧密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瞄准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五个方面,创新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积极探索新工科建设新路子,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教育质量。
3.项目申报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二、申报类别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分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招标项目。拟立项5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分年度资助)。该类项目须结合学校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和内涵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地校企深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和课程的整合优化和信息化教学平台建设等方面内容研究。
2.重点项目。拟立项10项,每项经费1万元。该类项目应符合下列选题范围:
(1)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如卓越计划、专业综合改革等),主要包括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法和学习评价手段改革等。
(2)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3)校地校企合作、转型发展和产教融合等。
(4)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发课程和编写教材等。
3.一般项目。拟立项30项左右,每项经费0.4万元。该类项目须从实际出发,开展课程整合、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三、申报指标及要求
1.采取限额申报。各教学院(部、中心)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标(附件1)认真组织遴选工作,统一汇总申报。
2.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项目1项。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的不超过2项。主持在研校级、省级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能申报,请各教学院(部、中心)在推荐时认真审核,否则取消后不予增补(招标项目除外)。
3.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申报的项目将占立项和推荐总数的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各教学院(部、中心)在本单位初审时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四、项目评审
1. 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评审。教学单位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组织本单位专家(或教学分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公布的项目范围、项目任务、项目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2.一般项目评审。教学单位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组织本单位专家(或教学分委员会)评审;机关分配指标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公布的项目范围、项目任务、项目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
五、项目结题验收
招标项目须3年内完成; 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2年完成、一般项目原则上1年完成。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最多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其中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的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
招标项目结题验收要求:1. 5000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成果报告;2.项目理论研究成果:在《高等教育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中国大学教学》和《中国高教研究》期刊上发表教学改革论文2篇以上教学研究改革论文或相关专著、教材;3.建设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网络平台资源库等教学应用平台;4.其他成果。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要求:提供体现成果应用案例并包含实施成效证明材料,或项目申报书约定的其他成果。若在《高等教育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中国大学教学》和《中国高教研究》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高质量的教改论文可提前申请结题。
一般项目结题验收要求:提供教学方法改革案例,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学校以上采用、七千字以上、体现实证研究方法、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或项目申报书约定的其他成果。
项目经费管理按照《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项目者填写附表1《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专家以提交的佐证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接受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2《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二份)。
(3).接受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3《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
2.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符合文件要求,用统一的试卷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封面。所有材料须经学院(部、中心)推荐后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机关部门申报材料直接按要求报教务处。
(2).各教学院(部、中心)须如实填写汇总表,经行政正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3).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佐证材料除外)请于4月17日(星期一)下午5:00前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丰霞,电话:58688512。
附件1:2017年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
附件2湖南工程学院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3湖南工程学院教改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4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5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汇总表
附件6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7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 务 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