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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选拔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出国研修教师的通知

作者:罗胜杰 发布时间:2017/05/21 20:06:35  来源:




        各教学院:
为了加快我校教师国际化步伐,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我校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我校与英国高地与岛屿大学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往研修学校、派出人数及时间英国高地与岛屿大学, 2 人,派出时间: 2017 9 -12
二、选派条件 1.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政治立场坚定,安心本职工作,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较坚实的专业基础,积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个人发展潜力较大; 3. 回国后拟承担合作项目 Statics and Dynamics (静力学和动力学)、 Thermodynamics and Fluids (热力学和流体)、 Electronics (电子学)、 Electrical (电气学)等课程模块的教学; 4. 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 身体健康,能在派出期间投入全部精力学习和工作; 6.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副教授职称,在校连续工作 2 年以上,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三、选派程序 1. 个人申请。凡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报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教学院; 2. 教学院推荐。各教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推荐合适人选,将所要求的材料统一报送国际交流处,联系人:毛旷怡 3. 材料审核。国际交流处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及相关学院,根据学校选派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拟选派候选人名单; 4. 学校审批。学校根据遴选条件和审核意见审定正式人选; 5. 签约派出。获批教师与学校签订《公派出国人员协议书》,国际交流处协助办理出国手续。
四、出国费用资助及工资福利待遇 出国研修期间的费用资助标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材料 1. 《湖南工程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申请表》 2. 申请人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获奖等证书复印件六、报名截止时间 2017 5 30
国际交流处
2017 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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