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南工程学院2018届校级本科优秀
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有所建树和创新,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对我校2018届的本科毕业生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具体评选要求及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经各学院推荐,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可参加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各学院推荐的篇数,不超过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篇数的4%。
2、各学院分配的2018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标数,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
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满足专业培养计划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难易适中,工作量合适;选题应与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毕业设计(论文)符合湖南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规范。
2、基本内容
(1)设计类:设计方案合理,立论准确、理论分析和技术经济分析充分、实验(试验)和计算的方法正确,制作的作品质量高,各方面的数据可靠、图表规范清晰、文字表达的语言流畅简练准确。
(2)论文类:观点正确,论证充分,资料翔实,文字流畅简练,布局合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有独到见解。
3、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完整,系统性强(有诚信声明、任务书、目录、摘要、正文、结束语、参考文献等部分)。
4、装订整齐、美观。
(三)图纸质量
1、图纸符合国家标准,标题栏规格统一;
2、图幅与数量符合本专业基本要求;
3、图纸正确,局部小错在二处以下;
4、图面布局合理,线条均匀,字迹规范,整洁清晰。
(四)设计(论文)的创新性
理论上有独到见解,技术或工艺要求有创新性工作。
(五)查重要求
设计(论文)重复率原则上要求低于20%,须提交设计(论文)查重报告。
三、评审办法
1、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指标体系(附件2),组织完成院内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推荐。
2、各学院在推荐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推荐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好作品,坚持宁缺勿滥,杜绝简单摊派完成任务式的评选现象。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并给予奖励。
四、奖励办法
对于获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400元/篇的奖励。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参评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查重报告、申报表、申报汇总表等(盖学院公章,含电子档),于6月27日(17周星期三)下午5点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张艺,郭星辰,联系电话:58683620,逾期不再接受。
报送材料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2、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3、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4、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
5、湖南工程学院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申报表(附件3);
6、湖南工程学院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汇总表(附件4)。
教务处(卓越办)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