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单位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修订)》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通过,已于2018年6月25日印发。各教学单位需根据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成立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教授、博士、教职工代表组成的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本单位的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并提交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审议通过的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会议议程和表决决议的电子文档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纸质文档一并报人事处工资福利科备案。
人事处
2018年8月30日
(审核:肖江淑 杨永和 罗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