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申报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审核,曾宇钧等8人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合格,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外国语学院综合办公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如有违纪问题,须实名举报。
受理联系部门:外国语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58683820
举报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58988908
外国语学院
2022年7月11日
(审核:陈亚琼 王家义 吴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