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湖南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课程考核出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卷要求
(一)试卷分闭卷和开卷两类。每门科目A、B卷题型、题量、分值分布应一致,重复内容所占分值不得超过总分值的30%,与上一年级该课程的试卷重复内容所占分值不得超过总分的30%。
(二)凡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相同的课程,均应使用同一套试卷,每套试卷卷面总分均为100分。同一套试卷中,每道题目应该具有独立性,题目之间不得有互相提示答案的现象,题目的正文与答案描述不能相互提示,题目内容不得重复。
(三)试卷的试题须描述清楚,题意表述明确,用词准确,条件充分,文字通顺且简明扼要,标点符号无误,插图、公式、表格清晰。
(四)除艺术类课程外,考试课程的笔试考核时间为120分钟,考查课程的笔试考核时间为100分钟,口试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每人10分钟,机试考核时间视课程要求而定。考核题量应与时间吻合,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宜,做到考核内容重点突出,试题分值分布合理。
(五)开卷考核的试题命题,应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其答案不得含有从教材或其它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
(六)各教学院(部、中心)必须严格做好试卷内容的审核工作,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学副院长)审核并签字后方可提交。
二、时间要求
(一)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课程
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课程包括:大学英语、英语试听、英语读写、翻译理论与实践、大学日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概论、大学语文。
试卷提交时间:各教学院于第十二周(11月24日)17:00前交考试中心。
(二)教学单位组织考核课程
教学单位组织考核课程包括:除学校统一安排以外的所有课程。
1.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将需要印制的试卷材料(试卷袋(试卷袋上要填写好课程名称和试卷印制份数)、样卷、试卷印制申请表(附表1))密封好在考前7天交考试中心办公室(机械楼227-2)。
2.领取试卷时间地点:每周二上午和周五全天至教学楼B-303制卷室领取试卷,其他时间不领取试卷。
3.各教学单位至少提前7天将考核安排通知在教务系统中发布,并通知各考试班级、监考老师及相关教学单位;每周五12:00前将下一周的考试安排《考试(查)课程考核安排统计表》(见附表2)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以便安排巡考工作。
4.由学院组织的考核课程试卷,请于第二十周星期五(2023年1月19日)17:30前将A、B原卷、《考试试卷统计表》(见附表3)及《湖南工程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装订成册)交考试中心备案。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凡参加命题、审核和制卷的所有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题和参考答案。
2.严禁将试卷电子稿通过微信、QQ、公共邮箱等网络途径传送。
3.所有试卷由学院教务秘书本人负责密封报送考试中心,不允许请人替交。
4.如不执行保密制度,导致发生试卷和参考答案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原卷打印一定要清晰(特别是图片).
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
(审核人: 陈亚琼 王家义 张琼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