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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杨永和转发 发布时间:2019/07/20 09:01:58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
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
建各高等学校:
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是提
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
要环节之一。近年来,在高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等用人单位共同努力下,产学研融合不断深入,大学生实习工
作稳定开展、质量稳步提高。同时,部分高校对实习不够重视、
实习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不到位
等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
权益,现就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
见。
教高函〔2019〕 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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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和要求
1.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
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2.准确把握新时代实习的要求。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
业革命奔腾而至,正在迅速改变着生产模式和生活模式。以数字
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型生产方式,对产业运
营、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必须坚持以本为本、
落实四个回归,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
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
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规范实习教学安排
3.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高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
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
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鼓励根据实习
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开展研究性实习,推动多专业
知识能力交叉融合。
4.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高校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
容,确定实习的组织形式。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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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集中实习。根据专业特点,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可以允许学生
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基地条
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5.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高校要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
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
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
要打破理论教学固化安排,根据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错峰
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合理确定实习流程。
6.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高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
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
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
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高校要根据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
要,合理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
三、加强实习组织管理
7.抓好实习的组织实施。高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
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共同组织实施学生
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现场跟踪指导学生
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
好实习考核。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
习工作。
8.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高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
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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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
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9.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高校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
日常管理。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学
生应当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
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10.做好学生权益保障。高校和实习企业要为学生提供必要
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
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实习前,高
校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11.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跟岗、顶岗实习是培养应用
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各高校要科学组织,依法实施。严
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明确各自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临床医学
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4 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
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 80%。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
益,不得安排未满 16 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
四、强化实习组织保障
12.健全工作责任体系。高校是实习管理的主体,学校党政
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建立实习运行保障体系。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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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是实习管理的责任部门,要组织开展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
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做
好实习工作的检查督导。各教学单位要会同实习单位落实管理责
任,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13.加强实习基地建设。高校要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大力推
动实习基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
共享型实习基地。要加强实习基地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工
程实践教育中心等高水平实习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国家级、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带动一流实习基地建设。要结合实习基地条件
和实习效果,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
14.推进实习信息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和高校加强实习信息化建设,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校
企双方的实习需求信息对接,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支持高校加
强现代信息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在实习中的应用,鼓励开发相应
的虚拟仿真项目替代因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等因素限制无法开展
的现场实习。
15.加大实习经费投入。高校要加大实习经费投入,确保实
习基本需求。要积极争取实习单位支持,降低实习成本,确保实
习质量。
16.加强实习工作监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实
习工作的监管,重点监督高校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设置是
否科学合理、实习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学生安全和正当权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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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保障、实习经费是否充足、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
对实习工作扎实、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效显著的高校予以表
彰。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监管不力、问题
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
落实主体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教 育 部
2019 年 7 月 1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9 年 7 月 12 日印发

(审核:肖江淑 杨永和 罗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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