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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永和转发 发布时间:2018/04/09 09:45:38  来源:




关于做好
2017年度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职称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1号)和《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8]2号)以及《湖南工程学院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方案》文件精神,请各单位认真组织2017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湖南工程学院在编在岗教学人员。

2.教学岗位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人员。该类人员到档案所在的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由该机构委托我校组织评审。

3. 博士初次认定人员及外省调入认定人员。下载相关表格及材料,报职改办。

二、申报推荐

1.申报人员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到所在院部报名。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2.各用人单位(教学院、部、中心)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名单报职改办备案),负责本院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查询认证、检索核实,在参评人员的相关表格上签字,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并依据《湖南工程学院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

3.推荐职称工作联络员。各院部于4月9日前推荐一名职称工作联络员,要求工作认真负责,热情细致,熟悉政策。联络员职责:一是解释政策,二是组织申报,三是初审材料,四是指导申报人员整理材料,五是与校职改办联络,反馈信息。

、资格审查

1.各院部负责组织申报人员资格初审。

申报人员携带《情况简表》和申报材料原件(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到所在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各院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小组按有关条件,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经审核的申报材料须在本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

2、学校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下设职改办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是否符合参评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由人事处复核;教学业绩材料由教务处、教学监督与评估中心复核;科研业绩材料由科技处、学科办复核;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教育业绩由学工处、党委宣传部审核。

四、学校教学测评

学校教学测评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申报人员按要求向教务处提交材料。

五、缴费与信息录入

1. 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的标准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财综函〔2017〕20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中的资格审查费”的要求执行(高级职称省职改办资格审查费20元予以取消),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费4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230元。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将信息录入职称系统(电气楼112)确认报名。

六、进程安排一览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具 体 要 求

责任部门

1

初审及推荐

4月9 -13日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查询认证、检索核实,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在参评人员的相关表格上签字。

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公示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

2

复核

4月16 -20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是否符合参评资格条件,报职改领导小组审定。

资格审查委员会

3

个人报名录入信息及缴费

4月21日

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湖南工程学院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签字盖章的原件)交职改办汇总。

职改办

4

教学情况审查及教学测评

4月16-20日

申报人员向教务处提供佐证材料;教务处进行教学测评;教务处进行教学测评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教务处

5

职改领导小组

会议

4月24日

审定推荐评审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职改领导小组

6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公示

4月25-5月3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评对象)《公示表》网上公示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校职改办

7

公示岗位职数

4月25日

在校园网上公示岗位职数

校职改办

8

参评材料审核与报送

5月4-8日

参评人员将各单位(部门)已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的评审材料报送职改办。

参评人员

9

评委会评审

待定

评委会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代表作审读、面试答辩(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和量化、投票表决。

评委会

10

公示

待定

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校职改办

11

备案发文

待定

学校将评审通过人员报省职改办备案同意后,经再公示且无异议后,学校发文确认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校职改办

 

 

湖南工程学院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1号)

2. 《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8〕2号)

3. 《湖南工程学院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方案》(见学校办公系统发文)

4. 湖南工程学院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5.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分支专业

6. 关于计算机水平的有关事项及免考申请表

7. 关于外语水平的有关问题及免考申请表

8. 初任及外省调入认定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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