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的进一步发展,请各单位根据我校继续教育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及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申报2013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培养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攻读硕士学位、短期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等。纳入学校教务管理的教学培训不在此范畴。
二、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倾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教职工所处岗位职责要求,本着促进工作、有益学习、提高效率的原则,科学、合理、有序地安排本单位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确定进修学习的方式和地点。
三、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教学单位要召开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继续教育申报计划,明确各层次人员的培养目标、学习形式及学习人员名单,形成书面材料,汇总本单位的继续教育申报计划。对未申报继续教育计划的单位和计划外的培养要求,一律不予受理。
四、继续教育申请及审批程序:
1、教职员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纳入继续教育培养计划的申请,由单位研究确定名单后统一报人事处;
2、人事处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现状及优化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全校2013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方案,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3、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列入计划内的教职工在实施继续教育计划前个人填写继续教育审批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学习资料(如招生简章、邀请函等)交人事处备案,与学校签订继续教育管理协议。
五、各单位应加强教职员工继续教育的管理,督促继续教育人员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若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应及时向人事处反映。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2013年度教职员工继续教育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李琨 联系电话:58683613
人事处师资科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