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湘教通[2013]355号和湘教通[2013]35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以及做好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湘教通[2013]355号),我校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为4名。请各单位依据湘教通〔2013〕355号文件规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并将报名汇总表于9月5日(周四)下午17: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与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验收检查与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356号)文件精神,本年度共有4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屈喜龙、黄峰、邓永和、谢涛)需要进行验收检查工作;有3位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魏克湘、杨剑瑜、黄中华)和6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陶友瑞、胡慧、陈晓、黄毅、陈桥、万琴)需要进行年度考核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督促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好年度考核或验收检查材料,于9月10日中午12:00前将考核或验收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无故不参加验收和考核的培养对象,省教育厅将终止该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
联系人:李琨 联系电话:58683613
人事处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