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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0 09:00:02  来源: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及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树立教学优秀典范。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字〔2022〕23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5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承担学校全日制学生各教学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9日),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完成或超额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年基本教学工作量;

2.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参评资格:

(1)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

(2)未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开展教学;

(3)发生教学事故;

(4)未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

(5)当年推荐参评人选中,督导随堂听课评分排名后3名;

(6)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位于当年所有教师评教排名后30%;

(7)因违纪违规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当年受到问责处理。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1. 教师向所在教学院提出申请,教学院对申报教师进行遴选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具体推荐指标数见附件1);或者由教学督导根据平时听课、看课所掌握的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推荐人选(比例为当年推荐总人数的10%以内)。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教学竞赛和数字化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当年直接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奖;

2. 教学院按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向全校公示推荐参评人员名单,供全校师生监督;

4.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教学过程进行全程检查和专项检查,分项评分,最后形成综合考评结果;

5. 综合考评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则予以认定。

三、评选内容

评选内容为2025年两个学期(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或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师日常教学资料、课堂教学(包括随堂听课和集中授课)、教学工作业务和学生网上评教等4项。其中日常教学资料占15分、课堂教学占70分(随堂听课占35分、集中授课占35分)、教学工作业务占5分和学生网上评教占10分。

四、时间安排

1. 3月18日下午5:00前各教学院将《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汇总表》报教务处(机械楼227-2办公室)由晓晨老师处,联系电话:58683553;

2. 3月24日至12月12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参评人员的日常课堂教学进行随机抽查听课评分;

3. 12月17日下午5:00前,教学院将本部门所有参评人员2025年春季学期或秋季学期的日常教学资料(本人授课计划、教案及讲义、作业、试卷或实验实习报告等,且必须对应本校教务系统排课表上的课程或实践环节)、《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工作业务加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和公开课佐证材料用试卷袋装袋后(将姓名、所在学院和手机号码贴在袋面)报教务处(机械楼227-2办公室)由晓晨老师处,联系电话:58683553;

4. 12月23日-12月3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一个知识点的集中授课评分。

五、其他事项

1. 教学质量优秀奖不设等级,其评奖比例控制在当年专任教师总人数的4%以内,为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 参评人员必须在本教学院至少进行一次公开课(以学校主页或教学单位网页报道为认定标准)。

附件:1.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指标分配表

2.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汇总表

3.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日常教学资料考核评分表

4.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随堂听课情况评分表

5.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集中授课评分标准

6.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工作业务加分表

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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