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办字〔2021〕3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编及聘用合同制教职工(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除外)。
考核内容及程序
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文件精神,对上一年度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和业绩进行公正、客观、准确评价。各基层党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其中,机关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考核程序按《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办字〔2021〕32号)执行。
三、考核要求
(一)时间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考核工作时间拟定于2025年2月23日开始。
(二)评优要求
教职工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学校依据2024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人数(不含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18%控制评优比例,并统筹考虑近三年推优情况,形成《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推优指标一览表》(附件2)。
(三)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2.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公正、严肃、规范。
3.各单位对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反馈意见,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于2025年3月5日前将《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2.教职工需双面打印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简称《年度考核表》)(附件5)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简称《专技考核表》)(附件6,此表仅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并在《年度考核表》和《专技考核表》纸质版左上角用铅笔填写本人人事档案编号(附件7)。
3.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年度考核表》“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档次建议”和《专技考核表》“所在部门考核结论及意见”一栏填写考核等级、签署姓名、盖部门公章。
4.各单位将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表》和《专技考核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按《2024年度考核表交接登记单》(附件4)上的顺序整理好,于2025年3月12日前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5.教职工本人需在《年度考核表》及《专技考核表》的“本人意见”一栏签署“同意考核结果”结论,并签本人姓名。
联系人:艾雅琴、杨超电话:58683617
联系科室:人事处师资科(电气楼111室)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推优指标一览表
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2024年度考核表交接登记单
5.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6.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7.人事档案编号一览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年2月20日